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工科函〔2021〕877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我市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示范项目分为“关键技术攻关类”和“融合应用创新类”两个类别。
(一)关键技术攻关类。
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、新型短距离通信、高精度定位、边缘计算、操作系统、可信安全、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;在物联网与5G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,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,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。
(二)融合应用创新类。
项目助力智慧城市、数字乡村、智能交通、智慧能源、公共卫生、智慧农业、智能制造、智能建造、智慧环保、智慧文旅、智能家居、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,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,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客观、真实,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。
(三)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报送方式
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。
(一)网上填报:申报单位登录“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系统”(www.iotproj.cesi.cn,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,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。
(二)项目推荐: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在申报系统上填报申请书,经我局线上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8室(新兴产业处),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书内容一致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(工科函〔2021〕877号)
(联系人:芦娉婷,电话:88102095)
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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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(工科函〔2021〕877号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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